让影像标注与事实表达保持一致。

纪录影像可能包含现场拍摄、历史存档、示意动画和合成复原,但它们不能不加区分地充当同一种证据。

合成重建应以清楚标识、画外说明或片尾资料交代用途,不应作为未知事实的直接证明。

对现实人物的陈述需要可核验的公开来源,并避免通过剪辑制造不曾发生的采访内容。

编辑观察:真实拍摄、资料画面和AI重建承担不同的证据角色。 具体创作实践仍需要结合画面、内容目的与合法素材条件逐项判断。